豁免其实是一个相对专业的名词,它的定义较为纷繁复杂,最常见的解释是免除债务、义务或责任等。在国际关系中,豁免是指一国主权法律不适用于其他国家驻其内的个人或组织。例如,使馆特权和豁免、联合国官员和职员的豁免以及武器贸易的不承认等政治问题都与豁免有关。
豁免分为单边豁免和相互豁免两种形式。单边豁免即只有一个国家免除了对其他国家的法律约束,而其他国家并不具备同等的豁免权利。相互豁免则指两个或多个国家来互相豁免,即使它们对此持不同意见也不影响互相豁免的权利。
豁免在国际关系中应用广泛。例如,驻外机构的工作人员享有的一系列豁免就对外交活动非常重要。此外,由于各种国际组织之间的特权和豁免都属于国际法领域,所以世界上几乎所有的国际组织都享有豁免权,例如联合国就享有各国免税、免关税等特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