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契约论是一个社会学概念,由17世纪的英国哲学家托马斯·霍布斯和18世纪的法国哲学家卢梭提出。社会契约论认为人类社会是建立在一种隐性的协议上,即社会契约上。社会契约论主要阐述了人类之间如何在开放社会中求得自由和公正。
当人类原始状态下,人们的生活状况非常原始和困难,为了生存,人们达成了一种社会契约,人们同意在相对公正和平等的基础上彼此帮助与互相掩护,建立了一个相对集体的生存和发展的生态。在这个过程中诞生了法律规则,公平竞争等一系列的基本法律制度与商业道义,社会系列规制。
现今社会虽然建立了稳定的社会环境和法律法规,但它却深陷于一种消耗资源和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的局面中。为了构建更加和谐的社会,我们应该从社会契约论中找到启示,理性思考和探寻社会契约的含义,重新建立和谐的社会契约,共同打造一个更加和谐美好的未来。